发布日期: 2024-0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LT202407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蜀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内容位置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正后的内容 |
1 |
第一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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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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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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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本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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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声明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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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 |
删除 |
若涉及序号变动,磋商文件对应调整 |
其他内容不变
供应商应重新获取磋商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更正日期:2024-09-02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
联系方式:穆老师 028-81071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