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6-26
将原磋商文件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3年7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3年7月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