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9-04
采购包3:
合同包3(肠内营养制剂):
货物类(眉山菁阳贸易有限公司)
张洁、李春秀、何伟、方向前、陈良(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各采购包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5%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不足6000元,按6000元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3: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5210200009568;预算品目:A07060208 营养、保健食品;预算金额:采购包1:200,000.00元、采购包2:200,000.00元、采购包3:200,000.00元;最高限价:采购包1:200,000.00元、采购包2:200,000.00元、采购包3:200,000.00元;
二、付款进度安排:采购包1:1、进度款及尾款,双方于次月10日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有效送货单核对上月的送货总量,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根据双方核对后的送货总量及供应商的单价报价计算出上月的结算金额,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采购包2:1、进度款及尾款,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采购包3:1、进度款及尾款,双方于次月10日前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有效送货单核对上月的送货总量,核对无误后,供应商根据双方核对后的送货总量及供应商的单价报价计算出上月的结算金额,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批货到验收合格并完成采购人入库相关手续,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结算金额.;
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东大街156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 028-82722839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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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曹亚娟,吴雅萍
电话:028-67873777转1,17761049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