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9-03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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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凡可创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栋1单元12层11号 | 62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凡可创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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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030100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传统表演艺术作品创作提升 | 负责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1部儿童剧、1个四川清音节目、1个竹板对打节目的加工提升,1部民族音画作品的创编;负责在采购人指导下配合实施2场儿童剧、1场民族音画演出。 | 1部儿童剧加工提升要求:供应商须熟悉儿童剧《萌宠精灵》的故事情节、剧目内涵,在此基础上完成对该剧在原调度上做适合剧情的调整、舞蹈动作的修改及皮影调度的调整等;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的儿童剧导演需为国家一级导演,导演作品曾荣获部、省级奖项2部或以上;(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加工提升后的儿童剧时长不少于60分钟,观众对成品的满意度不低于95%。(因字数限制,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张玮、戴玉芬、沙启雷、张大富、张博(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1)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3)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4)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6)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7)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 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33105[2024]04323;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8楼
联系方式:杨老师 028-81071517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环球中心N5栋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张星梅,韩茂宇
电话: 028-67873777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