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8-29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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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B幢17楼 | 495,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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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计服务 | 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新医科实验楼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1.建立保密制度。对所有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因泄密产生的一切后果。 2.建立定期沟通制度。供应商定期(具体按照采购人有关要求执行)将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事项等。 3.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供应商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项目小组的负责人应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及时向招标人提交。 4.保证项目时间进度。供应商按采购人对审计项目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的要求制定具体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资料及时报送采购人(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保证审计项目按期完成。 5.供应商应根据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按照采购人对项目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职业道德等相关要求,组建审计项目组。所报送的项目组人员名单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才能签订合同。 6.供应商对所安排的参审人员在参与审计工作中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 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实施至所有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经委托人复查通过,并按委托人要求交讫所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及资料止。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和委托人的要求,且咨询人应对提供的工作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核报告、工程量计算底稿等相关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文字表达准确。 | 495,000.00 |
胡娟、李桂蓉、胡瑞(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准,按“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500-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45%,1000-5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25%”的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如单个项目或包件成交价格等于或高于人民币叁万元,且应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时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不足人民币贰仟元的,按人民币贰仟元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如单个项目成交价格低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按人民币壹仟元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5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7994[2024]07329;
监督投诉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名称:成都医学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8-62739133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1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张星梅,韩茂宇
电话:028-67873777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