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10-3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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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新川路599号1幢7层706号 | 3,490,00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成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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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副产品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凤朝阳中江鲜米,黑土地东北珍珠米 | 籼米(二级);粳米(一级) | 1(项) | 3,490,000.00 | 3,490,000.00 |
李婷婷、严旭、薛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计划备案编号:51011522210200002187[2022]00578,预算金额:349万元,预算品目:A1501农副产品。二、最高限价:人民币349万元,本项目报下浮率,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低于5%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下浮率=(原价-现价)÷原价×100%,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报价必须低于市场信息价。例如,某项产品的市场信息价为100元,供应商提供该项产品的报价为90元,则供应商报出的下浮率应为10%。三、付款方式:1、货款转账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成交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15天内结算该月货款。成交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2、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监督投诉单位:温江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8-82727142。五、成交供应商报价下浮率:综合类12%,米、面、油类12%,水果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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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 2009 号
联系方式:薛老师028-8274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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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